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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发明专利年费:
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:900 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:1200 第七年至第九年每年:2000 每十年至第十二年每年:4000 每十三年至第十五年每年:6000 第十六年至第二十年每年:8000
2.实用新型专利年费:
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:600 每四年至第五年每年:900 第六年至第八年每年:1200 每九年至第十年每年:2000
3.外观设计专利年费:
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:600 第四年至第五年每年:900 第六年至第八年每年:1200 第九年至第十年每年:2000
而缴纳滞纳金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:
(1)超过规定期限1天至1个月(含1个整月),只需要补缴年费,不用补缴滞纳金;
(2)超过规定期限1个月至2个月(含2个整月),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5%;
(3)超过规定期限2个月至3个月(含3个整月),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0%;
(4)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至4个月(含4个整月),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5%;
(5)超过规定期限4个月至5个月(含5个整月),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0%;
(6)超过规定期限5个月至6个月(含6个整月),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5%。
(1)当面缴纳专利年费:在缴纳年费时,交费人应明确其应该缴纳费用的专利号及年费额度,且认真填写缴费清单,缴费后当面核实《收费收据》。
(2)邮寄缴纳专利年费:通过邮局汇款向代办处缴费时,必须在留言处填写必要缴费信息,汇款单末尾处写明专利号。
(3)银行汇款:通过银行汇款向代办处缴费时,应在汇款后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,及专利号、费用种类、联系人姓名、电话、地址等有关缴费信息,传真至专利代办处。
上海领洋专利年费代缴服务,我所流程管理部提供各类专利官方费用代缴服务,通过我所严格的管理制度,确保客户所委托的缴费均能及时准确的完成,让广大客户在享受专利的同时,避免应缴费不及时而造成失权。